員工照顧及培育

本公司重視員工價值,除了遵照勞動法規維護其基本權利外,設置公平透明的升遷、獎金機制,開辦教育訓練,藉以不斷強化員工職能與對工作的熱忱。我們同時顧及員工福祉與身心健康,努力營造充滿活力的幸福職場,籌備多種福利與活動,期使員工在事業與生活間取得平衡。並依據《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規定辦理員工退休事宜。

一、員工福利措施

依據相關法令規定,設有職工福利委員會以推行各項福利措施如旅遊、年節禮金、慶生活動等,另有福利補助金之申請,如婚喪喜慶、生育補助等,更有員工教育訓練、社團活動、員工分紅等福利措施。此外,另為員工辦理團體保險及旅遊平安險等措施,提供員工更高的生活保障。

二、進修與教育訓練

依公司人力資源計畫安排各項訓練課程與考核,以培養工作技能與管理職能。

  1. 餐廳同仁:依公司所擬訂之訓練計畫,安排員工依工作內容予以受訓並進行考核,以提升員工技能,並確保提供客戶最完善之服務。
  2. 總部同仁:依工作需求,實施內、外訓等各項訓練課程。
三、員工退休制度

本公司為照顧員工退休生活,促進勞資關係及增進工作效率,已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每月按薪資投保級距之 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員工退休後可享有各項社會福利。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規定如下: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請退休:(勞基法第53條)

(1)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2)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3)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2.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強制其退休:(勞基法第54條)

(1)年滿六十五歲者。

(2)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四、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

依據相關法令規定,勞資雙方並依照聘僱合約、工作規則及各項管理規章辦理,內容明訂員工權利義務及福利項目,以維護員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