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員會

功能性委員會成員

姓 名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
王廷升 獨立董事V (召集人)V (召集人)
陳清霖 獨立董事VV
王佑生 獨立董事VV

審計/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簡歷

職 稱姓 名 主要經(學)歷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獨立
董事
王廷升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國際企業碩士、博士
中華民國立法院花蓮縣區域立法委員
國立東華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副教授
東吳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副教授
法國東方匯理銀行徵信放款部科長
獨立
董事
陳清霖上海復旦大學工商管理研究所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系學士
新竹縣稅捐處稅務員
台北市國稅局稅務員
廣宇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傳世通訊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巨漢系統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
董事
王佑生國立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系學士
佳穎精密企業(股)公司財務長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監理部專員
鑽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輔信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旭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

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其監督職責及負責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所賦予之任務。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季定期召開會議,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1.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11.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其中包含1 位財務專家)組成,各委員皆符合法令規定之專業、工作經驗、獨立性及兼任獨立董事家數等資格條件。

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股東會年報所載。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各委員均符合法令規定之專業性及獨立性資格條件。本委員會之職責,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1.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薪酬委員會每年至少應召開二次,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股東會年報所載。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及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原則:

  1. 平時稽核主管及會計師得視需要直接與獨立董事聯繫,溝通情形良好。
  2. 本公司獨立董事除按月收到稽核報告外,稽核主管亦於每季審計委員會中,向獨立董事進行重要業務報告,對於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及成效皆已充分溝通。
  3. 每年至少一次召開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及稽核主管單獨會議,針對財務報表查核結果及發現向獨立董事進行報告。

112 年度獨立董事對會計師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

本公司分別於112年11月7日召開全體獨立董事、會計師及稽核主管單獨溝通會議,報告財務報告查核範圍及方法、本期顯著風險查核結果及關鍵查核事項報告,及重大法令修訂事項及影響,該次會議出席全體獨立董事皆無異議。